為全面落實交通運輸部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和省政府安全生產有關要求,自7月1日起,山東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系統正式上線試運行,這標志著全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制全面實施。
危險品運輸安全事故多發易發,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交通運輸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的《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運單是傳遞危險貨物危險性等各項重要信息的載體,是《辦法》要求強制使用的運輸單證。全面落實運單制度,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過程的監督,壓實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履行營運車輛、從業人員安全管理責任,提升管理工作的精細化、精準化水平,為跨部門、跨地區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提供技術支撐和決策支持。
2020年7月1日起,全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紙質和電子運單開始并行,鼓勵運輸企業按照電子運單管理制度,起運前在“山東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系統”中完成電子運單填報,駕駛人員通過APP軟件生成運單二維碼或打印電子運單攜帶備查。使用紙質運單的,在任務結束10個工作日內,將運單信息補傳或錄入至省級危貨監管系統運單監管子系統。
按照交通運輸部統一部署,2020年9月底前全國各省將實現運單監管子系統上線運行,2020年底前各省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系統聯網運行。2021年1月1日起,全國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嚴格實施電子運單監督檢查制度,督促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及時、真實、準確地填報電子運單,利用監管系統加大電子運單管理使用情況的督導檢查,依法依規對于未按照規定制作運單的承運人以及未按規定隨車攜帶運單的駕駛人實施處罰,推動企業規范電子運單使用。
(摘自山東省交通廳網站)